不签合同=无劳动关系?可以不缴社保?

2022-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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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劳动关系了吗?没有劳动合同就可以不买社保吗?热爱政策普法的小编又来啦!

一、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不对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所以,该公司不与张哥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人事经理说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二、公司未缴纳社保的做法不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不管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应当为其职工购买社保。所以,该公司未依法为张哥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也是违法的。

张哥的公司会面临哪些风险呢

一、不按规定缴纳社保,会面临补缴、滞纳金、行政处罚等风险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不按规定缴纳社保,会面临支付经济补偿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遇到这些问题怎么办?

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件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公司不给缴社保,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权益维护部门投诉举报 

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规定缴纳社保的行为,可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权益维护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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