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阳了怎么办?疫情防控新形势下HR需关注的8个用工问题
根据新冠病毒变异特征和疫情的新形势,目前大多城市已不再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除部分场所外,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也有疾控专家表示,最终可能会有较大比例的人都会经历新冠感染。
对于HR而言,如果员工感染了,应该如何处理劳动用工的相关问题?今天,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热点问答:
01.因感染新冠,劳动者无法正常上班的,工资待遇怎么办?
答:按照目前出台的政策,对感染新冠的人员,企业应照常发放工资。
文件依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文件的第一条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但目前疫情防控形势已有所变化,我们推测,对于感染新冠的员工,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有可能将按照病假对待,即支付员工隔离期间的病假工资,并按照医疗期进行管理。
02.因感染新冠,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答:这个问题的答案还是和疫情防控政策调整前一致,即对依法实行隔离治疗的新冠肺炎患者而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企业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将涉及违法解除。
03.劳动者上下班途中感染新冠的, 算工伤吗?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
工伤保险政策很明确,上下班途中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才算工伤。感受新冠显然不属于交通事故,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04.劳动者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治疗、隔离,用人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答:劳动者的该行为如严重影响用人单位生产经营或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进行解除。
05.劳动者感染新冠未愈,要求上班的,怎么处理?
答:由于现阶段新冠疫情传播风险尚未完全明确,新冠未愈的情况上班仍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在此阶段劳动者感染新冠未愈,要求上班的,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充分沟通协商,建议劳动者通过居家办公、线上办公等方式提供劳动,无法通过居家办公、线上办公等方式提供劳动的,则先以福利假形式休假或依据员工医疗期长短按病假处理。
06.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拒绝招聘、录用染过新冠肺炎或曾确诊为无症状感染的劳动者?
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保障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的通知》( 人社部函〔2022〕108号)的第一条规定,严格禁止歧视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依据劳动法、就业促进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不得歧视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得以曾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等为由,拒绝招(聘)用新冠肺炎康复者等劳动者;不得发布含有歧视性内容的招聘信息;除因疫情防控需要,不得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有关规定,擅自非法查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
显然,用人单位不得以曾感染过新冠肺炎或曾为无症状感染者为由,拒绝招聘或录用相关劳动者。
07.感染新冠肺炎的劳动者治愈后返岗的,用人单位怎么安排?
答: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第十六条规定,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因此,感染新冠肺炎的劳动者治愈后返岗后,企业应正常安排用工。
如遇劳动者因患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用人单位应另行安排工作。
如员工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08.如员工感染新冠,HR应如何应急处理?
应急之前,建议HR提前做好相关预案,并制定对应的隔离期假期等管理规定。如条件具备,给予感染员工假期等方面的人性化关怀。同时,及时对公司办公场所进行消杀,提前购置相关卫生药品,并对新冠毒性减弱进行宣贯,规避不必要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