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外地的社保可以转到北京吗?

2021-1-14

网友咨询:外地的社保可以转到北京吗?

答:可以。办理社保转移业务,社保转移业务需到参保区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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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缴费和待遇领取要求

⑴职工需在本市正常参加社会保险,并至少有一个月的实际缴费账户信息。

⑵已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且待遇领取地为北京的职工。

2.关于“临时账户”的相关规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第五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相关规定,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职工,2010年1月1日后首次在非本人户籍地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新参保地所建立的账户为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按国家规定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应将临时账户中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向本市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交的材料:

1.用人单位转出的职工

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⑵《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1份。

2.临时账户保险关系归集至京的职工(本市户籍或待遇领取地为北京的职工)

⑴《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原件1份或《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1份。

⑵《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原件1份。

注意:对于符合国家规定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超过3年(含)的,转出地应向转入地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证明一次性缴费期间存在劳动关系的相应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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