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2021-1-14

生育保险的报销首先一定是满足报销条件才能报销,本文以南京为例,关注生育保险报销的小伙伴,了解更多报销问题,可以返回亲亲小保官网首页咨询。

生育保险

南京生育报销报销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不间断正常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产前检查、产前或产后4个月内因生育并发症住院的当月需为正常缴费状态。

还需要注意的是,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持《社会保障卡》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才能报销,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个人不负担,也就是全部报销;

2、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及以上的部分,个人自付比例25%,报销比例75%。

3、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顺产4001元、助娩产4501元、剖宫产6001元以下的部分,个人自付比例5%,报销比例95%。

报销材料及流程:

报销材料:

1、《南京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无需盖章);

2、结婚证原件;

3、《独生子女证》原件(生育第二胎需提供《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生育证》原件及复印件);

4、出院记录复印件(门诊流(引)产手术提供病历及病假条)。

报销流程:

1、参保女职工产假结束后或流(引)产后一年内,由单位经办人携带相关材料,于每月1~10日(遇节日顺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的申领。

2、医保中心审核材料后,确认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按相关规定将生育津贴、一次性营养费划入参保单位帐户。生育津贴按月发放,职工分娩或流(引)产当月开始享受。

有报销需求的小伙伴,在报销之前可以先了解一下,拨打12333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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