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实施后,首个年终奖来啦!别多缴税!

2019-12-11

2019年已经接近尾声,同时也意味着离发年终奖的日子不远了。

个税

我们今天就来给大家就年终奖复盘,帮助大家做到税收优化:

首先,我们所说的年终奖,在税法上称之为“全年一次性奖金”。

法律规定 :

根据财税[2018]164号文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计算公式 :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但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税。

因此,年终奖税务优化的核心问题有两个:

1. 年终奖是否并入综合所得?

2. 年终奖发多少?

个税

年终奖是否并入综合所得?

首先,先来说说年终奖是否并入综合所得的问题。

根据政策,居民个人可自行选择年终奖是否并入综合所得。

笔者的一位朋友,月收入大约8000元左右,每月扣除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社保及公积金1400元,同时还有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三项专项附加扣除,共计4000元。年终奖为3倍的月薪,也就是24000元。

在发年终奖的时候,未选择将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结果他为年终奖缴纳了720元的个人所得税。

但是,如果他选择并入综合所得,则全年的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8000-5000-1400-4000)*12+24000=-4,800<0。

此时他无须缴纳任何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是否并入综合所得,主要看居民个人的月薪减去基本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等各项扣除之后是否小于0。

如果结果小于0,则年终奖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可使得个人所得税税负更小。

年终奖发多少?

其次,再来说说年终奖发多少的问题。

个税

由于年终奖的速算扣除数存在缺陷,根据新的税率表,年终奖存在以下6个雷区,极端情况可能会发生多发1元,到手少8.8万的情况,因此年终奖的金额必须避开这些区间。

雷区1:36001元——38566.67元

雷区2:144001元——160500元

雷区3:300001元——318333.33元

雷区4:420001元——447500元

雷区5:660001元——706538.46元

雷区6:960001元——1120000元

年终奖除了存在上述雷区外,同时也存在着最佳配置金额,以最佳配置金额发放年终奖,会使得税收最优化,具体如下:

(单位:元)

个税

【注意】

①上述的数字均包含本数

②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X-年终奖金额

③上述的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各项扣除后的金额,即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社保、公积金、专项附加等。

但是,不同的公司薪酬政策不同,一些企业的年终奖可能无法落到上述最佳配置金额上,甚至有可能会落在雷区之中。

修改公司的薪酬政策或者改变员工的收入结构,也可能遇到各种阻力,此时应该如何进行税收优化呢?

这又可分三种情形来看:

情形一:年终奖小于最佳配置金额

此时只能通过改变员工的薪酬结构,如果企业和员工都有税收优化的意愿,则可以协商将部分月薪调整为年终奖发放,但是会使得员工的收入延后。

情形二:年终奖大于最佳配置金额

此时可以将年终奖拆分为两部分进行发放,一部分为年终奖最佳配置金额,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另一部分则可以视同当月月薪,并入综合所得计算。

情形三:年终奖落于雷区之内

思路同情形二,将年终奖进行拆分:

举个例子:某高管全年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年终奖为100万,如果不对年终奖进行拆分,则其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000,000*45%-181,920+1,000,000*45%-15,160=702,910元

如果将年终奖拆分为66万与34万,66万按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单独计税,34万并入综合所得,则其全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1,340,000*45%-181,920+660,000*30%-4,410=614,6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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