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日起,这些劳动法、社保新规正式执行

2022-5-10

五一小长假已经过去,5月的第一周,许多影响社保、劳动合同、就业权益的新规已经落地,赶紧一起了解一下吧~

全国性新规

一、《职业教育法》5月1日正式执行,用人单位不得对职校毕业生设置就业门槛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5月1日起施行。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

政策原文:

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204/04266548708f44afb467500e809aa9cf.shtml

此次修订明确,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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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职业教育法》已正式施行,HR该如何顺势而为呢?

提出几点建议:

1、抓紧研读新《职业教育法》,确保企业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的合法性。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新增和细化了许多关于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内容,与人力资源规划、人员招聘与配置、培训开发与实施、薪酬福利、职业生涯管理等模块息息相关。

HR需要抓紧研读《职业教育法》,尽快建立健全与新法相关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与流程,并与财务等部门做好相应的沟通协调工作,确保企业相关工作的合法性。

2、尽快优化符合技能人才特点的内部机制,激励和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

在实际工作中,受传统观念的影响,目前很多企业重管理、轻技术的现象依然明显,特别是不少企业在薪酬福利制度方面明显侧重于管理层人员,技术人员薪酬福利相对处于弱势。

有些企业对技术人员管理也没有设立有效的成长机制,只是沿用传统的职称管理体系,许多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发展受限或流失,直接导致企业人才发展失衡。

3、大力推动有条件的企业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实现共建共赢。

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解决企业“用工荒与人才缺”的源头活水,也是职业教育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的必由之路。

为了深化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挥其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进一步明确诸多举措: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企业可以设置专职或者兼职实施职业教育的岗位;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应当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国家鼓励行业组织、企业等参与职业教育专业教材开发。除此之外,新职业教育法还包含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业作出奖励、税费优惠等激励政策。

二、国务院:增值税最高免征6%

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要求从5月1日起到年底,将对符合条件的快递收派收入免征增值税。

新政1.png

政策原文:

http://szs.mof.gov.cn/zhengcefabu/202204/t20220429_3807783.htm

目前对快递行业的企业,最高增税是6%,免征后,这6%的税费将取消,企业将降低成本税收成本。

相比2020年,今年的福利范围扩大到整个快递行业的收入,不只是对疫情期间为居民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

降低了企业的运营负担,对于多群体是有好处的,因为中国快递行业庞大,关联大量快递站点,很多全职太太,退休老人等群体承包了这类站点赚取收入,受疫情影响,网购运送受限,部分企业支撑艰难,从成本上减轻他们的支出,也是帮很多底层打工人保住工作和收入。

三、最高法:5月1日起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将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由原来的城乡区分的赔偿标准修改为统一采用城镇居民标准计算,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新政2.png政策原文:

https://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357071.html

具体变化,请看下图:

新政3.png

那么,这一修改,实际将产生多大的影响?

以2020年初开始试点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的上海为例,试点之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上海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并计入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0年,据抽样调查,全年上海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232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437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911元。

根据测算,上海市城镇和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最高赔偿标准均为144.464万元。而按照过去未统一前的标准计算,上海农村常住居民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最高赔偿标准为69.822万元。计算标准变化前后,农村常住居民的最高赔偿标准相差一倍之多。

地方性新规

一、深圳市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印发《关于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全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于2022年5月10日起正式实施,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按规定申请参加全市基本医疗保险。

新政4.png

政策原文:

http://hsa.sz.gov.cn/zwgk/qt/tzgg/index.html

通知中明确4点:

1、明确适用范围,放开户籍限制

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四类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包括: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

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

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2、明确参保险种、缴费基数和比例

符合条件的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基数在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至300%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8.2%(含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由个人按月缴纳医疗保险费。

3、明确医保待遇,当月参保次月享受

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后,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及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当月参保,次月即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不设待遇等待期。

4、明确生育保险待遇,无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无须缴纳生育保险费,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按照《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粤府令第287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

1月23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的女性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条例将于5月1日实施。

 新政5.png政策原文:

http://www.jsrd.gov.cn/qwfb/sjfg/202201/t20220123_534714.shtml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为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的女性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

建立女职工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对女职工产假期间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按照规定给予相应补贴。

对招用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的女性劳动者达到一定比例并实现稳定就业的用人单位给予政策支持。

三、天津市

《天津市实习生和超龄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自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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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http://hrss.tj.gov.cn/zhengwugongkai/zhengcezhinan/zxwjnew/202204/t20220407_5850205.html

《办法》将工伤保险参保人群由劳动人事关系人群进一步外延拓展,保障实习生在实习期间或者超龄从业人员在从业期间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的医疗救治、经济补偿等权益,有效分散用人单位用工风险,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四、山东省、安徽省

《山东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于5月1日起施行。

其中,山东省提到,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医疗保障基金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对实名举报并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安徽省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实时上传医疗保障相关信息。

在提供医药服务时,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过度诊疗、过度检查、违规收费;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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