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过完,大家收拾心情纷纷返工上班了。HR和劳动者在放假之后要注意以下这些劳动用工问题。
一 员工未及时返岗,应如何处理
(1)因返乡过年不能按时返岗的,包括因工作所在地要求居家隔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年休假、调休、事假,也可以由用人单位安排轮岗轮休。
(2)不能按时到岗的劳动者如果没有履行请假手续,且无其他正当理由的,用人单位可按旷工处理。同时应联系员工本人及其紧急联系人,确认是否存在离职的意愿,若有的,及时以员工自己提出离职的方式办理离职手续。
(3)劳动者因感染、疑似感染或密切接触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导致未能及时返岗的,视为正常出勤。
二 春节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1)2月1日至3日法定休假日加班,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抵消。
(2)1月31日、2月4日至6日加班的,应首先安排其补休,补休时间不得少于加班时间,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1月29日、30日上班,无加班工资。因为这两天原本为休息日,但因春节放假调休,变成了工作日。但这两天在标准工时8小时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抵消。
三 员工节后返工精神不振,怎么处理?
节后综合症是困扰不少员工的一个问题。节后的两三天里会感觉厌倦,提不起精神,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此时用人单位应该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调节和干预,让员工尽快摆脱和消除这种症状,进入紧张有序的工作状态。
(1)组织新春团拜会,派发开工红包激励团队士气;
(2)列出上班第一天和第一周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和内容,做到人人头上有指标,人人手上有工作;
(3)对于个别员工有上班睡觉等怠工的行为,则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批评等违纪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