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 录而不用 ” 需承担什么责任

Nov 8, 2021

在职业途中,劳动者换工作是常见的事。用人单位招聘的最后一个环节,往往是向拟录用的劳动者发送录用通知书。在很多用人单位认为录用通知书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没有法律效力,在录用通知书的设计、发送及撤销方面随便为之,由此也导致了不少纠纷。

不少劳动者曾经遇到被用人单位“放鸽子”的情况:劳动者收到用人单位的录取通知,由于种种原因,没有马上入职用人单位。当处理好事情想到用人单位入职时却发现用人单位已经招聘到合适的人员,不承认这个录用通知,不录用劳动者。那么这个录用通知有法律效力吗?能不能要求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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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录取通知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要防范录用通知书操作中的法律风险,首先需要了解录用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公司发出录用通知是要约,应聘者经过层层面试、选拨后,向应聘者发出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请求。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4条规定,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内容具体确定;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根据法律规定,录用通知书一般符合要约的条件,构成要约,也就具有要约的法律效果。录用通知书一旦发出就产生相应约束力,而且这种约束力主要是约束发出录用通知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一旦发出录用通知,就要受其约束。一般情况下录用通知书也不能撤销,因为录用通知书上往往附了期限。而且应聘者可以主张自己相信录用通知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作好了上班的准备,例如辞去了原工作。

当然,在录用通知书到达劳动者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回。劳动者一旦承诺,也就是说去了录用通知书上说的岗位,则产生合同法上的合同缔约效果,录用通知书的内容对双方都产生法律约束力。因此,用人单位在发出录用通知书时一定要慎重,一旦发出就要受其约束,否则,擅自撤销的,将惹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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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反悔录用赔偿金额怎么确定?

用人单位反悔录用劳动者,劳动者并没有在用人单位上班,也没有给他发过工资,劳动者很难确定赔偿金额。因此用人单位发录用通知时候,劳动者看清楚入职岗位、薪水、入职时间的事项,并且要求将违约金写上去,以免造成日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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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收到录用通知注意哪些事项?

到用人单位应聘后,收到纸质录用通知,要看看录用通知上有没有人事签名、部门领导签名或者公司有没有盖公章。否则拿到一张简单打印的纸,劳动者拿着这份录用通知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能出现拒绝录用的情况。

录用通知没有载明入职时间、薪水、工作职位等相关事宜,建议劳动者先与用人单位负责人确认入职时间,之后再向原公司提出辞职请求。因为录用通知没有明确时间的,在法律上是可以撤销的。劳动者拿到录用通知,到用人单位报到时,如果公司失约不录用,劳动者可以凭盖有公章的录用通知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赔偿。

用人单位拒绝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委托律师介入,向公司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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