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通报职工跳入高炉钢水,企业该担责吗?
3月29日,一条有关“包钢集团男职工疑因压力大跳入高炉钢水中自杀”的视频在网上传播。
【#包钢通报职工跳入高炉钢水#:系自杀 疑因炒股亏损】#员工自杀企业该担责吗# 3月29日,一条有关“包钢集团男职工疑因压力大跳入高炉钢水中自杀”的视频在网上传播。3月30日,包钢集团微信公众号发布通报称,经公安机关初步调查,已排除刑事案件,系自杀。据工友反映,死者长期购买期货股票,怀疑自杀与负债过多无法偿还有关。
一、判断企业担不担责,前提是搞清楚员工死亡的性质。
1.自杀会被认定为工伤吗?
答案是不会。《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和视同工伤的情形,做了明确的除外规定,包括故意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
也就是说,哪怕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自杀,一般是无法认定为工伤的。
2.自杀可能认定为什么?
这里介绍一个可能并不热门的知识点:非因工死亡。所谓非因工死亡,一般是除工伤死亡外,其它原因导致的员工死亡。而自杀,往往会被归入非因工死亡。
3.企业是否需要担责?
一般而言,员工认定为工伤(亡)或职业病死亡的,企业需要承担责任。但如果是非因工死亡,或个人原因造成的死亡,而企业没有过错的,就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4.没有赔偿责任就一分钱不用出吗?
也不是。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买了社保的个人,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些一般是由养老基金和企业共同承担。
这个补偿标准,各地具体不同,6-15个月工资不等。
需要格外注意的是:企业未给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补偿费用由企业承担。
而实践中,哪怕员工的死亡跟企业一点关系都没有,除了法律规定的非因工死亡的相应补偿之外,很多企业也会出于人道主义,向家属发放一些补助。
但这个补助,只是一种人文关怀,并非法定的义务。
人都没了,死者为大。是法律之外的一点人情。
二、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如何领取工伤伤残补偿?
以下情况属于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 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如需办理领取工伤、伤残补偿待遇手续,都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工伤补偿待遇档案表;
(2)《工伤认定书》(存根联);
(3)《xx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书》(1 至 10 级和未达级的)、《放弃伤残评定声明》(放弃评残的);
(4)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5)1 寸照片一张;
(6)4R 残情彩照(放弃评残的可不提供);
(7)待遇领取人(一般为工伤职工)的银行帐号资料;
(8)领取待遇须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