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公积金个人贷款提额,单缴存职工最高40万

2020-12-4

根据最新的荆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要求,原本的单缴存职工、双缴存职工家庭贷款额度提高10万;首套住房可商贷转公积金!

公积金

文件内容: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二、支持职工家庭改善性购房需求。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在结清贷款后购买改善性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恢复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未申请过或仅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通过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套或改善性自住住房的,可申请将商业银行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贷款额度不超过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后办理的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暂不适用该政策。

四、放宽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房屋套数认定标准。房屋套数以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次数认定;购买首套房的个人贷款利率执行央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购买改善性(二套)住房的按基准利率上浮10%,严禁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

五、降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及改善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统一调整为30%,贷款额度均按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70%计算,且不超过贷款最高额度。

本通知自2020年8月1日起执行,原政策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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