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新政出台,清理重复参保问题,明年起个人退保可退费!
下半年,医保政策调整不断。自7月份以来关于“年底前城乡居民医保取消个人账户”,各地居民医保缴费标准陆续出炉,再到“普通门诊费报销比例从50%起步,扩大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等内容,足见我国医疗保险改革的决心。近期,医保局又发新规,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相关事项,清理重复参保问题,明年起个人退保可退费。
医保中断,设置待遇享受期
根据文件规定: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设置最长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之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关于对“社保不同的中断时长,缴纳多久的社保才能享受的医保报销”有不同的解释。
如今,这项规定迎来了标准:
参保人已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的,且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确保参保人待遇无缝衔接。而医保中断3个月之后,各地区可根据自身情况设置不超过6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待遇享受等待期满后暂停原参保关系。
所谓的待遇享受等待期,就是指:断缴社保超过三个月后,参保人即使购买社保,也无法在后马上使用社保卡看病报销医疗费用,需要过了等待期才可以使用社保看病。在这段时间看病买药的医疗费用都需要自行承担,等待期过后,一切待遇恢复正常。
清理重复参保问题!
在社保新规中,明确了不允许重复参保的情况,并给出重复参保的处理方式。
如何治理重复参保?
根据三部门此次发布的《指导意见》的内容:
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
例:某员工在A地工作,又在B地公司挂职,同时缴纳两份职工医保,则保留A地社保
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例:个人在外工作缴纳职工医保,又在老家继续缴纳居民医保,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
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
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
以上各类情形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同时,应及时终止重复的参保关系。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
所以,有重复缴纳的朋友,只要交一份医保就好了,避免得不偿失。
完善个人参保缴费服务机制,个人退保能退费!
这次《指导意见》也明确了对于退费的处理原则,对两类人群有较大影响。
居民保险享受期未开始前,可以申请退费:
参保人在居民医保缴费后,在相应待遇享受期未开始前因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或其他统筹地区居民医保,可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申请为个人办理退费。待遇享受期开始后,对暂停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原则上个人缴费不再退回;
灵活就业人员中途缴纳职工社保,可以申请退费
灵活就业人员按年度一次性缴纳职工医保费以后,中途就业随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可依申请退回其就业后当年剩余月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职工医保费;对其他情况,将进一步探索。
这次《指导意见》还对新生儿、退役军人、大中专学生等群体缴费服务作出了改进,并且明确提出“自2021年参保年度起,全国参保信息实现互联互通”等方面内容。
医保制度进一步趋于完善,老百姓能享受的医保待遇也将越来越好。但想要享受社保的保障,还是要重视社保的缴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