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了,北京社保基数下限公布,阶段性减免延长至12月底!
2020-7-10
刚刚北京人人社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北京市社会保险费政策延长实施的通知,同时公示了北京社保基数下线,权威通知在此,不要道听途说!
政策信息量很大,带您一起了解一下!
第一,2020年度基本养老、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不变
下限标准:3613元/月(同2019年下限数额)
上限标准:将按规定正常调整(本次暂未公布)
第二,三项社会保险费阶段性减免:期限延长
(1)减免
注:自动延期,无须单位另行申报。
(2)缓缴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参保单位,可继续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参保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同时缓缴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缓缴期间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应缴费额不计息,期满前由参保单位及时缴费。
说明:本部分所指三项社会保险费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第三,个人身份参保人员:自愿缓缴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
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补缴时在北京市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关联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