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各地的社保福利逐步提高,城镇职工的参保意愿也在逐年提高,社会保险的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些早年未参保而后选择进城务工的人员对社保也十分重视,但是这一类人员参保却有一个十分必要的问题需要了解。
此前有一条新闻引起了较大反响:外来务工刘女士在北京缴够了15年的社保,可是在退休去领养老金的时候却被告知无法在北京领取养老金!被告知必须回她老家按照当地的标准领取,因为她的社保账户是临时账户!
社保临时账户与一般账户有什么不同?
有的参保人社保账户上会多出“临时账户”四个字,都很纳闷。临时账户是什么意思?临时账户跟一般账户有什么不同呢?
其实“社保临时账户”只是较少一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会被定性为社保临时账户:
1、新参保地非户籍地。
2、在新参保地首次参保,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
(注意:如果初次参保时,年龄已过规定界限,之后又向前补缴过社保的人,账户性质仍然为临时账户。)
也就是说,如果你年龄已经偏大,而且去外地工作,在非户籍地第一次参保。那么,你的养老保险账户就是临时性的。
所以,根据社保临时账户规定,刘女士因为不是北京人又超过40周岁才在北京买的养老金,所以养老金只能回到她的老家按照当地标准领取,不能在北京领取。
临时账户可以调整为一般账户吗?
一般来说,“4050”参保人员建立临时账户后,即使通过往前补缴,或往后延缴使得在新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0年,也仍然属于临时账户,不能调整为一般账户。
但有一种情况例外,参保人员在建立临时账户期间迁入户籍的,从迁入的次月起就可以将其临时账户调整为一般账户了。
特殊情况:
参保人员在4050前在非户籍地首次参保,转出后,达到4050又到该地参保缴费,是不属于临时账户的。
以厦门为例:非厦门户籍女性,35周岁时在厦门首次参保,后离厦到上海参保,并将厦门的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到上海。转出养老保险关系,42岁时再次到厦门就业并参保缴费,她在厦门建立的账户为一般账户,不需要建立临时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