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工资发放、补贴政策汇总!

2020-3-6

时间已经是3月,2月份该发的工资已经快来了,在这特殊的疫情期间,工资应该怎么算?被隔离了还能领工资吗?待岗期间工资怎么发?这些问题想必大家一定很想了解,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把这些问题,仔细聊一聊。

工资发放

复工人员,包括在家办公的职工 

企业要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对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可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北京人社局明确,疫情期间,对企业要求职工通过网络、电话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的,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支付工资。

自行居家隔离或者申请延期返岗的员工

(1)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办公,正常发放工资。

(2)企业没有条件安排员工在家办公的,优先安排年休假,年休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年休假安排完了,想要继续延期返岗的,可采取的措施有:

A.协商一致待岗,并明确待岗期间的工资;

B.员工申请事假,事假期间无薪;

C.单位综合调剂使用2020年度内休息日,正常发放工资,在以后的休息日安排员工上班。

企业没有停工,但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与职工协商一致后降低薪酬 

对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鼓励企业通过协商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

对暂无工资支付能力的,要引导企业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延期支付,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给予协助,帮助企业减轻资金周转压力。

被隔离了,还能领工资吗?

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北京、上海、天津、湖北、广东、浙江等各省(区、市)印发的通知也都明确提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以下是部分省市疫防控期间的工资支付安排

工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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