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关于手工报销医药费资金将支付至参保人个人账户的通知
2016-7-7
小保菌近日了解到,根据北京市中心工作部署,自2016年4月27日起启用医疗支付新流程,参保人手工报销医药费资金将支付至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中。对于参保人在系统中只记录医保个人
账户存折信息的,报销医药费资金将支付至医保个人账户存折中,参保人的个人账户信息在系统中留存不正确的,报销资金不能支付到位,需要进行个人账户信息采集,待个人账户信息采集
正确后重新支付。
一、参保人可选择的代支银行范围
1、工商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12家银行适用于北京市、外埠长期居住的领取
待遇人员自选。
2、北京农商银行、北京银行、广东发展银行3家银行仅适用于本市长期居住的领取待遇人员自选。
二、个人账户信息采集流程
具体的信息采集流程可以登录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的网站,查询2016年5月4日发布的《关于“新参统”和“个人信息变更”业务须提供“个人委托代发银行名称及账号”的通知》。
(文章来源: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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