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 张天翔
工作压力大患上抑郁症,可以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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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法律规定,可享受工伤待遇的情形有两种,即工伤和视同工伤。所谓工伤是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而视同工伤是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与之对比,抑郁症的情形明显与第十四条的(一)、(二)、(三)、(五)、(六)、(七)项和第十五条均不符。 那么,抑郁症是否属于第十四条第(四)项所指的“患职业病”? 回答也是否定的。 原因有二 01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而你所患抑郁症,只是由于自感工作压力大所致,并非有毒、有害因素所引起。 02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没有将抑郁症纳入职业性疾病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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