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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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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替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这是公司的基本义务,如果公司没有替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话,员工可以解除劳动而合同并且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这点是没毛病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公司方和员工诚信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公司方存在恶意替员工缴纳社保的情况,这个规定才生效。 在这里提醒一点,如果公司没有依法替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话,是有一个月的缓冲期的,员工需要先向公司申请补缴,如果没有提前一个月申请,就直接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给公司,并提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金的话,是得不到支持的噢! 《劳动合同法》之所以要求公司方必须替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发生问题的时候,能够减轻员工的负担。 若是公司方的一切操作都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不怕员工上劳动局投诉,因为败诉的永远都是违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