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 莱楠楠
员工个税附加扣除问题:一个员工现在的父母是双方离异后重新组建的家庭,父母之前的家庭都各有子女,新组建的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算是独生子女吗?能按独生子女赡养老人扣除2000元吗?

写回答 写回答
最佳答案
亲亲小保 小保官方问答
点赞 1个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条 【尊重父母婚姻】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 政策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国发2018年41号) 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其他回答

小程序
提 问

微信扫码

微信扫码小程序提问

APP
提问

下载APP

扫码下载 App 提问

分享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