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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保官方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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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2006年以前属于本市城镇户口人员,在本市企业工作,企业未按规定为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依据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京劳社养发[2007]21号文件的规定,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的被保险人,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可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也可以咨询亲亲小保个人客服:010-515285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