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关系到了每个人退休后的生活质量,那么异地参保的退休人员待遇领取有怎样的要求呢?本文结合实际问题,为大家解读异地参保人员退休后领取养老金待遇的相关问题。 我们都知道,北京的养老保险的待遇是很好的,假如你是一个20~30岁的小年轻,在北京建立了基本养老关系,缴满15年,等到了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是可以在北京办理退休并且可以享受北京的养老待遇,但是也有一些情况是有点复杂的。 比如: 1、一定要是建立基本养老关系,而不是临时养老缴费账户 社保存在临时账户。如果员工是在北京建立的临时账户,就算满了15年,到了法定的退休年龄,也是不能享受北京的养老待遇的,一定要清楚自己的养老关系是不是建立的基本养老关系。 临时账户的标准是怎样的呢? 临时账户在社保里的全称是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一般情况下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首次参加社保;首次在非户籍地并且跨省缴纳社保,如果符合这两类条件参加的社保,那么你的社保账户就是临时账户。 这类社保账户就算在非户籍地缴满15年的社保,也必须回到原籍领取养老金。 2.、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在北京在交15年的 按照规定,男性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流动就业的,应该把基本养老关系保存在原参保地。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 3、北京有基本养老关系,必须也要同时满足退休前在北京缴满10年的养老保险,才可以在北京享受养老待遇 有这么一个情况,如果在北京缴满10年的社保了,然后又去外地工作,那么在退休前把社保转回北京,也是可以在北京办理退休的,享受北京的养老待遇。 回到问题,户籍地在河北,在北京上参保多年,退休时候养老金的标准是以哪个城市为标准? 在非临时账户社保账户情况下,关于多地参保退休,领取养老金按照就近原则,即: 如果达到法定退休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则按下列原则确定退休和养老金领取地: 累计缴费年限在某地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 累计缴费年限在多个地方满10年的,在最后一个满10年缴费年限的地方办理; 累计缴费年限在各地均不满10年的,在户籍地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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